1.按照五届区委第十二轮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要求进行整改。
(责任领导:肖 林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熊贤元)
2.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沟通交流2021年区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情况。
(责任领导:肖 林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熊贤元)
3.组织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前的督查工作。
(责任领导:肖 林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熊贤元)
4.各科室和二级部门随分管领导到基层调研,确定调研课题,形成调研报告。
(责任领导:肖 林 责任科室:改革办 责任人:陈克茂)
5.开展常态治庸问责督查。
(责任领导:肖 林 责任科室:监察室 责任人:熊贤广)
6.筹备纪检监察理论业务培训。
(责任领导:肖 林 责任科室:监察室 责任人:熊贤广)
7.制定2021年义务教育入学招生工作方案,做好秋季招生各项筹备工作。
(责任领导:叶启发 责任科室:基教科 责任人:袁明刚)
8.认真落实初、高中毕业年级复习备考工作。
(责任领导:叶启发 责任科室:基教科 责任人:袁明刚)
9.配合组织全区七八年级学业质量监测工作。
(责任领导:叶启发 责任科室:基教科 责任人:袁明刚)
10.组织开展市区两级“十佳”、“百优”班主任评比推选工作。
(责任领导:叶启发 责任科室:基教科 责任人:袁明刚)
11.做好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
(责任领导:叶启发 责任科室:基教科 责任人:袁明刚)
12.开展地震科普知识宣传,配合组织全区防震减灾综合演练。
(责任领导:叶启发 责任科室:基教科 责任人:袁明刚)
13.开展第二届江夏区十佳(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集体评选工作。
(责任领导:叶启发 责任科室:团 委 责任人:韩文婷)
14.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支部主题团日活动。
(责任领导:叶启发 责任科室:团 委 责任人:韩文婷)
15.全力做好市社区专委会轮值现场会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叶启发 责任科室:成职教科 责任人:夏建明)
16.会同财政做好2020资金清算工作。
(责任领导:侯文亮 责任科室:计财科 责任人:艾启海)
17.做好2020年及以前年度项目资金清理及资金拨付工作。
(责任领导:侯文亮 责任科室:计财科 责任人:艾启海)
18.配合审计部门做好教育专项资金审计工作。
(责任领导:侯文亮 责任科室:计财科 责任人:艾启海)
19.继续做好审计问题整改工作。
(责任领导:侯文亮 责任科室:计财科 责任人:艾启海)
20.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对教育系统用工情况进行调研。
(责任领导:侯文亮 责任科室:工 会 责任人:张中祥)
21.开展区教师五项技能竞赛决赛。
(责任领导:侯文亮 责任科室:工 会 责任人:张中祥)
22.认真做好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责任领导:陈玲霞 责任科室:政工科 责任人:吴畅青)
23.继续做好学校在岗人员,临时用工清查工作。
(责任领导:陈玲霞 责任科室:政工科 责任人:吴畅青)
24.配合继教中心做好中小学党组织书记培训。
(责任领导:陈玲霞 责任科室:政工科 责任人:吴畅青)
25.继续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和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
(责任领导:陈玲霞 责任科室:政工科 责任人:吴畅青)
26.认真组织开展“百年党史·红色传承”主题党课活动。
(责任领导:陈玲霞 责任科室:政工科 责任人:吴畅青)
27.启动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创建专题培训。
(责任领导:陈玲霞 责任科室:师训科 责任人:王衡岳)
28.开展区机关工作人员普通话培训(中片街道)。
(责任领导:陈玲霞 责任科室:师训科 责任人:王衡岳)
29.举办“普通话诵党建伟业,规范字书小康华章”红色经典诵读、规范汉字书写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责任领导:陈玲霞 责任科室:师训科 责任人:王衡岳)
30.继续开展幼儿园办学行为督导评估。
(责任领导:付耀胜 责任科室:督导办 责任人:吴 刚)
31.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工作。
(责任领导:付耀胜 责任科室:督导办 责任人:吴 刚)
32.开展“安全教育演练月”系列活动。
(责任领导:付耀胜 责任科室:应急中心 责任人:张 耿)
33.开展校园安防队伍集中培训。
(责任领导:付耀胜 责任科室:应急中心 责任人:张 耿)
34.会同配合区委平安办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责任领导:付耀胜 责任科室:应急中心 责任人:张 耿)
35.检查督办教育项目建设工作。
(责任领导:辛从阳 责任科室:规划办 责任人:胡经友)
36.继续做好《江夏教育现代化2035》的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辛从阳 责任科室:规划办 责任人:胡经友)
37.加快新建项目的报批和手续办理,确保项目如期实施。
(责任领导:辛从阳 责任科室:规划办 责任人:胡经友)
38.开展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民办培训机构抽查工作。
(责任领导:辛从阳 责任科室:规划办 责任人:胡经友)
39.下发2021年度事业计划。
(责任领导:辛从阳 责任科室:规划办 责任人:胡经友)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