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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4-29    浏览量:8438    作者:    来源:

夏教办〔2022〕7号

各初中,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各直属单位:

2022年全区招生考试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工作,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严格执行《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规定》,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全区普通高中学校计划招生3580人,其中区一中900人,实验高中1100人,金口中学1100人,五里界中学300人,海淀外校100人(含江夏区定向计划20人),藏龙高中80人 (计划待定);区内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生1680人,其中区职校1150人(含中高职“3+2”计划40人),区卫校130人,凡谷电子400人,区外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100人以上。各类学校招生总人数计划安排5360人,确保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6 %以上。

1.区一中采取推荐、综合检测与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按招生计划的50%共招收450名分配生。

2.实验高中在招生计划总数中招收艺术特长生36人(其中:音乐6人、美术30人)。金口中学在招生计划总数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30人(其中:体育15人、美术15人)。

3.实验高中在招生计划总数中招收体育后备人才22人(其中:田径10人、排球12人)。金口中学在招生计划总数中招收体育后备人才20人(其中:足球10人、篮球10人)。

4.海淀外校、藏龙高中按武汉市民办高中招生办法进行招生。

二、报名

1.中考报名对象及条件、报名方式及办法详见《关于做好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武招考[2022]3号)和《江夏区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实施方案》。

2.报名考试收费方式及标准:实行网上缴费,共计缴费79元/生,其中:文化课考试费65元/生、理化生实践技能操作考查14元/生。

三、招生范围和填报志愿

1.招生范围。区一中、实验高中、金口中学、五里界中学面向全区招生,民办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普职融通班除外)面向全市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武汉市其他区公办普通高中不得面向我区招生。

2.填报志愿的方式和时间。中考实行网上报名与填报志愿,网址为:https://zkzz.whzkb.cn/stu(武汉市中招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中招平台”)

填报志愿采取考前填报方式。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6日8:00--9日17:00,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招平台上填报志愿并确认,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不能再填报或修改志愿。因考生或家长疏漏、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或家长承担责任。

为满足考生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意愿,在第三批第一志愿录取结束以后,对第三批第二、三志愿进行征集填报;在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考生对职业学校志愿进行征集确认。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分别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招平台完成。

5月10日至7月31日,考生可在武汉市中招综合管理平台查询本人填报的志愿信息。

3.志愿填报。考生志愿设“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共5个批次。

提前批:民办高中,设1个志愿。有意愿报考的考生在提前录取批次选择1所民办高中填报。

第一批:省级示范高中,设1个志愿。

第二批:市级示范高中,设3个志愿。

第三批:一般普通高中,设3个志愿。

第四批:“3+2”、五年一贯制学校和中职学校中,分别设2个志愿,并可填报相应专业,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4.其他。分配生候选考生须报名参加中考。区一中分配生候选考生,第一批志愿必须填报区一中。

报考实验高中、金口中学体育后备人才、体艺特长班或有关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的考生,报名前必须参加区体卫艺站或相关中等职业学校组织的认定、测试或面试,取得资格后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填报对口招收的学校。不对口填报的,视为放弃其资格。

四、考试

中考实行毕业、升学“两考合一、一考多用”。全市统一命制试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统一组织考试和评卷。

1.中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合卷)、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其中,文化课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时间

科目

6月20日(星期一)

上午

09:0011:30

语文

下午

14:3016:30

数学

17:1017:50

道德与法治

6月21日(星期二)

上午

09:00—11:00

物理、化学

下午

14:30—16:30

英语

体育考试满分为30分,其中平时体育成绩占15分,体育测试成绩占15分。平时体育成绩的计取办法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武汉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教体卫艺[2022]1号)规定执行;体育测试成绩全体考生按照15分计取,不再组织现场测试。

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工作的通知》(武教建[2022]1号)规定执行。

道德与法治科实行开卷考试,允许考生带初中年级教科书和平时上课所做的笔记,其它学科实行闭卷考试;数学科考试考生不得携带计算器;英语科听力考试采取校园广播网播音方式进行。

考生考试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120分,英语满分120分,物理、化学(合卷)满分120分,道德与法治满分4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30分,总分550分。

考试成绩由考生毕业学校通知考生,考生也可通过武汉招考网、武汉电信号码百事通118114-8号键(免信息费)和“武汉招考”微信公众号查询。若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核成绩。

2.报名号与准考证号功能。报名号用于报名建档、公布成绩和录取等。报名号为十位数,由年号、区代码、学校代码和流水号四部分组成。准考证号用于考试和复核文化考试成绩。准考证号为十位数,由报考类别代码、区代码、考点代码、考场号、座位号五部分组成。

3.考试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4.实验高中、金口中学体育后备人才及体艺特长生资格认定或测试由区体卫艺站组织,测试时间为4月24日;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的面试由相关中等职业学校组织。以上测试与面试只记“合格”或“不合格”,其成绩不记入升学总分。

五、划线与录取

1.中考成绩公布后,按计划、批次、考生志愿和录取总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统一划线。

区一中、实验高中、金口中学及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资格线由区招考办划定,报市招考办批准。民办高中录取资格线由市招考办统一划定,海淀外校、藏龙高中面向我区定向计划,执行我区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其他计划执行全市民办高中录取资格线。

中等职业学校录取资格线由市招考办统一划定(“3+2”、五年一贯制学校单独划线)。

2.高中阶段学校采用远程网上分批次录取。对中职学校,还可采取注册方式补录。

录取办法。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则语、数、英三科分数之和高的优先录取;若仍然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定等级的高低排序;若仍然相同,则物理化学(合卷)分数高的优先录取。经过以上排序还有相同者,在征求招生学校意见的基础上,调整计划录取。

录取新生时,先录取提前批志愿考生、分配生候选考生,再按批次志愿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无故退录,不再参加后面批次的录取。中职学校需要面试的专业(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幼儿保育专业等)由相关学校组织面试并优先录取。

每批次招生学校在资格线上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录取后面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录取报考该校的下一志愿考生。每一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进入下一批次志愿录取。公办普通高中资格线上未被所报考的学校录取的考生,指定一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分配生候选考生的录取。区一中分配生候选考生在区一中录取线下30分(含30分)内录取,且最低不得低于实验高中录取资格线。分配生候选考生未被分配的高中录取的,分配生候选资格失效,可按后面志愿参加统一招生录取。

体艺特长生的录取。实验高中、金口中学招收具有体艺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分别按其招收特长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取考生的分数不得低于我区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10分。

体育后备人才的录取。实验高中、金口中学招收具有体育后备人才资格的考生,分别按其招收体育后备人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并按我区公办一般普通高中最低录取资格线的75%确定其最低控制分数线。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允许其在规定时间内,以录取注册方式招收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非应届毕业生。经学校审核同意,报市招考办按相关程序办理录取手续。

招生学校必须在校内公示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发放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印制的录取通知书,考生在录取期间可通过武汉招考网查询录取结果。

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初中学校负责建档,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档案由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集中交高中阶段学校保管,未录取的初中毕业生档案由初中学校负责保管;初中毕业生档案的保管期限、移交、销毁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要求进行。

 六、政策性优录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考试成绩总分加20分参加录取

烈士子女。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在消防救援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有子女后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考试成绩总分加10分参加录取

作战部队(担负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子女。

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英雄模范的子女。

参加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考试成绩总分加5分参加录取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

具备政策性优录条件的考生须填写相关优录申报表,由相关部门认定资格。申报表先由考生毕业学校确认,然后报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认定。各种政策性优录手续必须在4月29日前由市、区招考部门负责办理完毕。

所有政策性优录考生的名单录取前须公示。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政策性优录资格,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和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同时具备多种政策性优录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1种,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加分。

既具有分配生候选资格或特长生(含体育后备人才、体育特长、音乐特长、美术特长)资格,又具有政策性优录条件的考生,在按分配生或特长生录取时,不再享受政策性优录;若未被相应学校录取,其分配生候选资格或特长生资格将失效,在参加其他学校录取时仍可享受政策性优录加分。

参加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享受优录加分后达到报考学校录取条件的,实行计划单列。

七、工作要求

1.加强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各相关学校和单位要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遵守招生考试纪律,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招生考试政策,熟悉招生考试业务,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提高管理水平。《武汉中考》杂志的发放,由各初中学校完成,使学生和家长能够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有关信息,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要认真梳理各环节隐患,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充分做好应对。

2.自觉维护考试招生秩序。各普通高中学校严禁发放和收受与招生相关,作为提供和招揽考生报酬的劳务费、奖金或其他形式的费用提成及实物;严禁虚假和欺诈宣传或以诋毁其他学校的方式获取生源;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及其工作人员违规组织或参加除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之外的中考招生咨询宣传活动;严禁提前预录学生或承诺就读,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接收无普通高中学籍学生在校借读;严禁以任何形式向社会机构或个人泄露考生信息。

各中职学校要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执行教育部中职招生“六个严禁”:严禁不具备办学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或其他机构招生;严禁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封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信息;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中等职业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委托任何非法招生“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严禁普通高中挂靠中职学籍进行招生。

对于招生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3.加强志愿填报的指导。各初中学校要加强中考招生政策宣传,完善毕业生家长会招生宣传模式,确保学生及家长人人知晓招生政策规定。要做细做实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和信息管理工作。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及其家长的思想沟通工作,要针对今年招生政策的变化,指导学生合理选择报考学校和正确填报志愿,严格落实考生报考信息核对签字确认制度,确保考生填报信息零失误。

4.加强考生诚信应考教育。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考生的诚信应考教育,组织考生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学习《武汉市高考中考考风考纪教育警示案例》。突出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以案说法,让考生学习知晓有关考务规定和纪律要求,充分认识考试违纪带来的严重后果与危害,自觉诚信参加中考,拒绝和抵制考试违纪舞弊行为。

5.坚决制止招生乱收费。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收取考生报名、考试等费用;学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费用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计财科审核的标准和办法收取并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各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专业和收费标准要在中考报名前统一向社会公示,并严格按标准分学期收取费用,确保录取新生顺利入学。

                                                                                                                                                                          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