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意见》(武政办〔2012〕45号)及关于执行《国企职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落实审核认定办法》的通知(武职教〔2014〕1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新增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武教师〔2014〕2号)文件精神,经企业初审并公示后,报江夏区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专班审核,认定以下人员符合教师身份认定条件,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武汉市江夏区供销幼儿园(4人):赵敏、戴新云、胡萍萍、陈婕
武汉市江夏区商业幼儿园(1人):王芳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8日—11月3日
在公示期间,如对上述退休教师身份有异议,可向江夏区工作专班反映,反映内容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电话:81363353
江夏区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专班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