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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秋季纸坊城区七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更新时间:2017-05-23    浏览量:26687    作者:办公室    来源:

各位家长(监护人):

江夏区2017年秋季七年级新生入学工作方案已经确定,为了让家长(监护人)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办法,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出发点,以学校容量为基础,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划定招生区域,确保本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就近升入初中。纸坊城区学校由区教育局统一划定招生区域,各招生学校招收辖区内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初中负责招收服务范围内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工作。

2.坚持“属地管理、阳光招生”的原则。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区域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求随班就读的,学校不得拒收;流动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到指定学校就读;各初中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招生考试,确保阳光招生。大方学校、海淀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按省、市文件精神,自行制定招生简章,报区教育局审批后予以公布,并依章执行,招生结果在8月底前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备案。

3.坚持“对口升学、遏制择校”的原则。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教基〔201416号)规定,从2014年秋季起始年级新生开始,对不按《入学通知书》规定到对口指定学校入学、要求择校并准入入学的学生,在入学前必须与所择学校签订《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分配生”资格承诺书》,整个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行为一经发生即记入学生档案,学生只要有过择校行为,无论时间长短,都不得享受中考“分配生”资格。今年我区初中择校学校为江夏区第一初级中学、区一中初中部。

二、招生办法

1.纸坊城区新生招生条件

1)在纸坊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新生户籍在纸坊或在纸坊城区有房产的,由学生家长凭学生父母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到服务范围内的对口学校报名登记。

2)在纸坊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新生父母户籍不在纸坊,在纸坊城区也无自有房产的租住户凭新生父母户口簿、工作证明、租住合同、社区证明等证件到对口初中学校报名登记(区一初中、区一中初中部除外)。

3)在本区其他街道、开发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具有纸坊城区户口或在纸坊城区有房产,要求在纸坊城区初中就读的,持学生父母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就学联系函(小学升入初中的对口初中学校校长签字认可,教育总支同意)于821-25日到区教育局登记。

具有本区户籍,非纸坊城区户口或在纸坊城区无房产的随迁子女,要求在纸坊城区初中就读的,持学生父母户口簿、父或母在人社部门开具的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租住证明、就学联系函(小学升入初中的对口初中学校校长签字认可,教育总支同意)于821-25日到区教育局登记。

以上2类人员,区教育局依据各校招生计划,统一安排转入学生到指定初中学校就读。

4)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籍非江夏区,在纸坊城区也无自有房产),要求在纸坊城区初中就读的,持新生父母户口簿、父或母在纸坊城区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小学生毕业证、原就读小学开具的学籍证明于821-25日到区教育局登记。区教育局依据各校招生计划,统一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指定初中学校就读。

2.纸坊城区新生招生程序

1)新生报名登记(623日—626日):家长(监护人)持新生父母户口簿、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租住地社区证明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属区域招生学校登记。

2)学校查验核实(626日—627日):招生学校查验、核实、确认户口簿及房产证等证件,对证件把握不准或有疑问的,要进行入户调查或到相关部门核实,初步拟定招生名单。

3)区教育局审核确认(628日—629日):招生学校将初步拟定招生名单交区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查核对确认无误后,由招生学校填写新生入学通知书并加盖学校印章。

4)发放入学通知(72日):招生学校公布新生名单,将入学通知书统一交由小学发放给学生。

5)注册办理学籍(625--73日):七年级新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注册,然后由招生学校编制新生花名册,报区教育局审查后办理学籍。纸坊城区以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全部到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所在地初中入籍,入学通知书由各初中学校发放。新学期新生要求异动,于826日—29日到区教育局基教科办理异动手续。

3.凡因家长(监护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学校报名登记而影响学生入学,或因户口薄、房产等证件造假而导致学生不能及时办理学籍的,后果由家长(监护人)自负。

三、招生范围

1.一初中

1)文华路以西----熊廷弼街以南----四贤路以东——新兴街以北;

2)文华路(青龙路)以西----新兴街以南----龙头街(宁安路)以东。

2.二中

1)四贤路以西----熊廷弼街以南——武昌大道(以熊廷弼路与武昌大道交汇处为界,含武昌大道以西)——新兴街以北;

2)龙头街(宁安路)以西----兴新街以南——武昌大道(含武昌大道以西)。

3.四中

1)文华路以西——熊廷弼街以北——武昌大道(以熊廷弼路与武昌大道交汇处为界,含武昌大道以西)——北华街以南;

2)文华路以西----北华街以北----武昌大道(含武昌大道以西)——谭鑫培路以南。

4.五中

文华路(青龙路)以东----北华街以南。

5.一中初中部

文化路以东----北华街以北.

 

二〇一七年五月